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峰区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6 14:03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有序就医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也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的有效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安阳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阳市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开展我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导,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提升群众健康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统筹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从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手,优先覆盖贫困人口、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2017年底,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困难群众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覆盖。2020年,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力争每个家庭拥有1名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

三、服务模式

实行“家庭签约、分类管理、团队服务”的运行模式,组建以二、三级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支撑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主体、乡村或社区医生为一线服务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团队服务。

家庭医生。家庭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有维护群众健康和医保基金守门人的责任。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随着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深入推进、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服务团队。由家庭医生代表服务团队与签约对象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提供团队服务。城市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与公卫医生、护士、妇幼保健人员等组成。农村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与公卫医生、护士、妇幼保健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组成。支持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社工等加入团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负责团队组建和任务分配。二级以上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家庭签约。根据服务半径和人口划分签约服务区域,以家庭为单位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签约期限以年为单位,首次签约自签约之日起至次年的12月31日为一个服务周期,此后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周期,期满后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团队签约。每个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户数不宜超过1000户。

支撑平台。整合共享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依托二、三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强区域影像、心电、检验、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设,构建定位明确、分工协作和防、治、管“三位一体”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宝莲寺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2家以上的二级以上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建立纵向协作和双向转诊关系,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分类管理。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根据签约对象人员构成和健康状况分类管理,满足不同人群多层次健康需求。

推动组合式签约。引导居民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二、三级医院,建立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内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享受优先预约挂号、优先住院等服务,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外就医的,应当按规定程序转诊。

四、签约内容

服务项目。主要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是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咨询、健康监测、健康评估以及康复指导等,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的作用,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中应包括一定比例的中医药服务。

“服务包”设置。“基础性服务包”面向所有签约人群,包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提供预约就诊、便捷转诊、慢性病长处方等服务;“个性化拓展服务包”面向个性化需求人群,是在“基础服务包”的基础上拓展的服务,包含健康评估、康复指导、中医药“治未病”、家庭病床、居家护理、远程监测以及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等内容,满足个性化健康需求。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疾病服务包做起,逐步扩大服务包内容,拓展服务范围。

五、配套政策

经费渠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2017年,我区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单列5元/人,作为签约服务经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挂号、诊查、注射和药事服务费按签约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高于18元的标准,由医保基金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收取签约服务费用的不再另外收取一般诊疗费。“基础性服务包”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医保基金承担,无需个人缴费。“个性化服务包”费用参照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对“服务包”内各项目进行核算,通过谈判协商确定;区政府设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支持签约服务工作。

人员激励。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赋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安阳市灯塔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资源。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收入分配、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逐步扩大、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安阳市灯塔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结构比例,辖区宝莲寺镇卫生院及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为10%、30%、60%。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扩大家庭医生团队职称晋升空间。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拓展培训渠道,建立健全安阳市灯塔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全科医学专业”注册和加注工作,做到应注尽注。

医保支付。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拉开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报销差距。对签约服务对象实行差异化政策,鼓励参保人参与签约服务。对符合规定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的住院患者,向上转诊时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向下转诊时不再另设基层住院起付线。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打包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具体支付方式区医保确定。对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允许慢病门诊统筹患者在签约基层就诊。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

用药衔接。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目录,有效衔接基层与二、三级医院医保用药目录,基层可备案采购二、三级医院医保目录内非基本药物。慢性病签约患者在基层就诊时,可一次性开具1-2个月药量的长处方。

协作联动。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区域联动。探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通过上级医院专家下沉会诊、驻点服务等,带教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安阳市灯塔医院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留专家号,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人才培养。通过基层卫生人才工程,拓宽基层全科医生培养渠道,加大在职人员转岗培训力度,落实全科医生双注册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成立全科医学科,扩充和稳定全科医生队伍。鼓励安阳市灯塔医院的专科医师以及退休医务人员参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机构建设。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力度,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10万居民范围内有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需设施设备配备,各基层单位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

信息化建设。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签约服务信息化支撑。依托健康报主办的中国家庭医生签约平台,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互联互通,实行签约居民在线预约、在线健康用药咨询、健康管理、健康体检结果查询等功能;建立家庭医生与安阳市灯塔医院等上级医院互动平台,通过远程会诊、在线咨询、预约转诊等方式获得技术支持;依托中国家医网管理平台,实时监测统计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基本公卫等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精细化管理,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六、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政府主导,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

强化分工协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签约服务行为的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做好签约服务价格的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人事政策。

强化监管考评。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结构、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群众满意度、费用控制、基层就诊比例、中医药服务比例等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鼓励开展第三方机构评估考核。

做好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策,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好处,增强签约服务的吸引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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