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2023-03-10 00:00

为推动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85号)和《周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市中医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中医药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增强,中医药影响力持续扩大,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1.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先后出台了《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周发〔2020〕5号)、《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周政办〔2017〕67号)等文件,建立健全了全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同发展的中医药工作机制。

2.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累计投入2.8亿元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市11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馆建设,建成率达到80%以上。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中医医院51所,开放床位6342张。市、县级综合医院均设有中医药科室。以市、县中医医院为主导,以综合医院中医科为补充,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为基础,覆盖市、县、乡、村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3.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市建设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3个、专科联盟9个、特色中医专科12个、重点中医专科4个。80%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5家县级中医医院搬迁新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

4.基层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市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66.4%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90%以上家庭医生签约团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比达到25.4%,有效满足了群众的中医药就诊需求。

5.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积极参与河南省青苗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传承人27人,培训培养临床骨干160人、学科带头人9人,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147人。“十三五”期间,全市中医药人员有10人担任省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2人担任市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有硕士生导师1人、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75人,高级职称649人,高层次人才总量明显增加。

6.中医药相关产业健康发展。2020年,全市中药材种植总面积9.04万亩,总产量2.08万吨,总产值2.66亿元。拥有国家中药批准文号180多个,中药制药企业10家,康养用品及中药材加工企业11家。阿胶补血膏、小儿清热宁颗粒、黄连上清片、清开灵注射液等产品市场占有量逐年提高。

7.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广泛传播。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学习宣传和普法讲座,依法推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举办“周口最美名中医、最美基层名中医”评选表彰活动,凝聚发展合力。

8.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作用持续彰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健全中医药预防、救治、康复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市、县疫情防控救治中医专家组,中医药全过程深度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周口新征程、谱写新时代周口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周口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攻坚期,中医药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1.中医药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把发展中医药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当前,我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开展健康周口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和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中医药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我市中医药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中医医院基础设施薄弱,综合服务能力不强;优质中医药服务资源不足,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中医药人员和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短缺;中医药科研能力弱,成果少、转化低;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和质量不高,聚集效应不强,优势不突出;遵循中医药规律的政策体系和治理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建设中医药强市为目标,聚焦中医药体系建设、人才培养、能力提升、产业发展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提能力、促发展,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周口建设中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和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健全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医作用,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传承创新,发挥特色。深入挖掘传承中医药核心理念和价值精华,强化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注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统筹协调,协同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推进中医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等全面协同发展。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构建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以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中医药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优质度进一步提高,中医药发展的各项指标得到明显改善。

——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着力构建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立覆盖市、县、乡的中医治未病、中医医疗和中医康复服务体系。

——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完成标准化建设,力争3所县级中医医院升级为三级中医医院。建成3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每个县级中医医院建成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实现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儿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标准化中医馆全覆盖,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显著提高。

——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员总量稳步增长,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人员短缺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善。

    ——传承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强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潜在动力。建设一批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一批中医继承人。

——健康服务得到大力发展。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在养生、养老、健康管理、护理、康复、健康旅游等方面持续加强,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健康需求。

——中医药文化和产业发展提质提效。中医药文化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中医药科普知识广泛普及,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中药产业得到健康发展,初步形成种植、生产、加工、市场流通的产业链。

2.主要指标 

名  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中医医疗机构数(个)

   

648

   

840

   

预期性

   

2.中医院数(个)

   

57

   

70

   

预期性

   

3.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0.54

   

0.85

   

预期性

   

4.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0.45

   

0.62

   

预期性

   

5.每万人口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数(人)

   

0.42

   

0.79

   

预期性

   

6.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

   

57

   

60

   

预期性

   

7.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

   

90

   

100

   

预期性

   

8.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设置发热门诊的比例(%)

   

   

100

   

约束性

   

9.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

   

   

90

   

预期性

   

10.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1.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张)

   

347

   

430

   

预期性

   

12.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100

   

预期性

   

13.二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

   

   

90

   

预期性

   

1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的比例(%)

   

95

   

100

   

预期性

   

15.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25

   

预期性

   

注:1.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门诊部(含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中医诊所(含中西医结合诊所)。2.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比例统计范围不含中西医结合医院。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中医药服务体系

1.做强龙头中医医疗机构。加快周口市中医院东区医院建设,推动3所县级中医医院升级为三级医院。建成骨伤、脑病、肝胆脾胃等河南省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强化市、县中医医院在传承创新发展中的龙头作用,提升区域内疑难、危重、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2.壮大骨干中医医疗机构。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持续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3.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中医药在医疗、康复、治未病、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中医馆,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所有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4.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推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中医药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综合服务功能,设置符合标准的中医临床科室、中药房、煎药室和治疗室,设置与医院规模相适应的中医门诊、中医床位,配备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

5.构建多元化中医药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享有同等权利。同时,加强行业监管,促进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6.加强中医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和中医专科联盟,推动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中医药健康管理联盟建设,提高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 

专栏1:中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

   

1.公立中医医院达标建设:加快周口市中医院东区医院建设,加大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国家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提质升级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标准化建设全覆盖,省级示范中医馆占比25%以上。

   

   (二)增强中医药保障群众健康服务能力

1.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围绕骨伤、肛肠、儿科、皮肤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肺病、糖尿病、肿瘤等专科专病,建设中医优势专科,推广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到2025年,市级中医医院建成5个以上中医优势专科,县级中医医院建成7个以上中医优势专科,推动形成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或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加大地方财政对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人才、专科和中医特色建设的投入。提升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中医诊疗服务能力。

2.凸显中医治未病的作用。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升级工程。在市级中医医院建设治未病中心,在县级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治未病服务区,并完善服务设施,加强人员设备配备,为群众提供融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于一体的治未病服务。推广20个适宜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患者的治未病方案。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年提高服务人群覆盖率。

3.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市中医院建设全市中医康复中心和中医康复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康复医院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药康复服务。针对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常见病种,制定推广中医康复方案。鼓励研发中医康复器具。大力开展中医康复技术培训,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

4.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保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建设,推广中医适宜技术、治未病方案和康复技术,推动医疗、治未病和康复融合贯通,满足群众多样性、多层次的中医药服务需求。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工作,推动基层中医药工作提质增效。

5.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健全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防控和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完善中医药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建立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加强相关专业中医药临床救治专家团队建设。开展中医药防治技术培训,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中的独特作用。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具备条件的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

6.提升中西医结合水平。加强中西医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危急重症和传染性疾病中的协作、联合攻关,建立中西医联合诊疗体系和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综合医院中西医协同发展制度,把建立中西医协同发展机制和多学科诊疗体系纳入医院章程,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纳入医院管理制度,结合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统筹优化并差别化实施中医临床科室绩效考核,鼓励和引导提供中医药服务。

专栏2: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

   

1.优势专科培育:支持周口市中医院建成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在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优势专科,形成专科集群,促进中医优质资源均衡布局。

2.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在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开展中医医院应急和救治能力建设,建立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3.中医治未病健康升级工程: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健康促进、重大疾病防治、疾病诊疗全过程。

4.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市级中医医院建设全市中医康复中心和中医康复技术推广培训基地,推动所有三级中医医院和二级中医医院规范设置康复科。

5.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完善覆盖县乡村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将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逐年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面。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保障群众健康的能力。

   

 (三)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1.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实施中医药人才培优工程。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与省内外中医药院校、实力较强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开展中医药人才合作培养,培养专科(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落实好我市人才引进各项政策,开辟中医药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争取岐黄工程、仲景工程等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2.壮大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完善中医药人员到基层就业政策,在岗位招聘、职称晋升等方面向基层中医药人员倾斜。落实农村订单定向免费中医医学生就业政策,保障同工同酬及工资待遇。增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和“县管乡用”中医医师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5%以上。支持中药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中药专业人员。对招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卫生技术人员向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倾斜,基本工资由财政核拨。支持中医药专业博士、硕士等中医药人才到公立中医医院工作,对用人单位人才培养经费给予补助,并落实好编制、福利保障等有关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聘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到医院工作,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传承发展。

3.加强中医传承人培养。支持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及河南省中医学术流派在我市建立中医传承工作室,支持我市名老中医建设中医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继承人;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师承教育;支持优秀中医医师参选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4.加强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开展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建设,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支持周口市中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申报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单位,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

专栏3:中医药人才培养工程

   

1.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实施中医药人才培优工程,引育结合,多措并举培养专科(学科)带头人和拔尖人才。

2.中医传承人才培养:支持建设中医传承工作室,鼓励开展师承教育,培养中医继承人。

3.中医骨干人才培养:开展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和中医骨干人才。

4.“西学中”人才培训: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培训,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

   

 (四)加快中医药产业发展

1.厚植中药发展优势。加强中药材资源调查、保护工作,建立中药材资源库。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加强中药材选种、育种,培育优质中药材。将适合我市土壤、气候、在我市有种植历史的中药材培育为道地药材,形成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种植生产基地,提升中药材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中药材种植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推进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下沉,探索“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中药材种植发展模式,不断延伸行业价值链条。积极培育和扶持优质中药饮片加工和中药制药企业,鼓励制药企业生产中药,促进本地中药材市场流通和产业转化。支持中药产品的研发、生产。

2.做强做优现代中药产业。积极挖掘我市中医药及中药补品传统优势,推进制药企业中药研发项目建设,加快疗效确切、临床价值高的特色创新中药研发。支持中药企业完善产业链条,开展原材料种植、养殖服务项目建设。支持制药企业牵头建设市级中医药产业研究院,推动地方特色中药饮片、经典名方的开发以及名优大品种二次开发和应用,推进中药生产、制剂、整体质量控制等关键技术研究。充分发挥老字号制药企业品牌效应,挖掘经典名方,开发复方、有效部位及有效成分中药新药。积极扶持优质饮片和配方颗粒等发展,重点推进中药“精标饮片”产品开发与技术创新等建设,全面提高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打造先进的研发、制造生产基地。

3.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加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税收政策等方面,对中药产业、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等项目给予支持。

4.优化中医药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中医药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知名药品企业在我市生产经营道地中药材、中药产品以及中药保健品等。鼓励药店创新经营方法,为群众提供优质中药产品。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5.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推广使用。支持中医医院建设院内制剂中心,促进中药制剂研发、生产、使用、推广。在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对口帮扶、医联体、医共体等体系中以及突发疫情时期可以按规范调剂使用中药制剂。鼓励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支持以临床为导向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实施基于临床价值的中药优先审评审批制度。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管理。 

专栏4: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1.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合理规划布局中药材种植基地,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广种植中药材,形成一批中药材种植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基地。

2.中医药产业强链、补链:依托我市“高、精、专”中医药企业,开展现代中药领域高水平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一批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和产业化,打造一批研发、制造生产基地。

3.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依托自身优势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全链条的中医药健康产业,打造中医药健康产业集群,实现创造性价值转化。

   

    (五)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

1.挖掘和传承中医药精髓。加强中医药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开发、保护工作,编撰、出版中医药历史文化资料,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打造中医药历史文化名片。挖掘整理传统中药制剂技术,收集筛选民间中药单验方和技术,通过合作开发和利益分享,促进传统技艺、验方应用到临床。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利用,鼓励市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药古籍文献收藏馆,有条件的建设数字图书馆。支持中医药文化学术著作出版,加大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力度。

2.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综合运用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等传统媒介和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推广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基本理念和健康养生知识。推动实现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支持中小学设立中医药课,鼓励中医医师到中小学讲授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推动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体验场所、中医药主题公园,打造弘扬中医药文化的平台、宣传中医药文化的阵地。

专栏5:中医药文化传播

   

1.中医药文化研究:支持开展中医药历史文化研究和中医药文化学术著作出版。

2.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行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传播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基本理念和健康养生知识。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支持中医药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博物馆、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中医药主题公园等文化传播平台建设。

3.中医药文化保护:对中医药文化古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有价值的历史遗存进行保护、修缮、利用。加强传统中医药技术的保护。

   

 (六)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加快全市一体化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优化升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建设中医互联网医院,发展远程医疗和互联网医疗。创新“互联网+”中医药便民惠民服务模式,鼓励医院为患者在线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强中心中药房信息化建设,支持建立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规范化的中心中药房。积极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及科技创新。 

专栏6: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中医药信息化网络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信息系统建设。推动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优化升级、实现全覆盖。支持县域医共体内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实现信息共享和远程业务协同。

2.“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建设互联网医院和中心中药房。

   

 (七)提升中医药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1.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构建与中医药发展任务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建立中医中药、事业产业统筹管理机制和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协调全市中医药工作。各县(市、区)要明确并完善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架构清晰完整,健全管理机制,合理配置人员力量。

2.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贯彻实施《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中医药监督执法机构,配置人员力量,成立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组织,对中医药监督人员开展中医药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及典型案例培训,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3.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和管理制度。健全以中医特色和基础管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管理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中医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和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疗效评价体系。建立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

    4.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目标导向的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完善新增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政策,丰富中医价格项目。建立健全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开展调价评估,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重点考虑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后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对于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在总额预算上适当倾斜。一般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项目付费。探索实行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模式,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优先将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完善相关技术规范等方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列为医保、大病救治等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门诊使用中药饮片、医院中药制剂和非药物疗法治疗100%报补。扩大中医技术和中药(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纳入医保报补的范围。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支持力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让中医药更好地贴近基层、服务群众。

专栏7:中医药治理管理体系建设

   

1.法治建设:贯彻实施《河南省中医药条例》,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

2.中医药监督能力建设:加强中医药监督人员培训,提高中医药监督人员业务能力与专业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和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各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职能,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作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重要问题,形成发展中医药的强大合力。

(二)完善投入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办医的主体责任,落实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鼓励各县(市、区)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

(三)强化监测评估。加强市、县级规划衔接,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末期评估,了解重点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四)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宣传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成效,提升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科学引导和舆论监督,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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