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和推进奶业振兴战略部署,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秸秆变肉换奶、增加农民收入、消费结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充分利用秸秆饲草资源,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着力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我市打造成全省重要的肉牛奶牛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变废为宝、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龙头带动。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行“户繁、企育、龙头带动”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发展活力。
——坚持链式发展。围绕牛源奶源加工,上下游联结不紧等发展短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化。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优先帮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牛饲养量达到15万头,奶类产量达到15万吨,肉牛奶牛一产产值达到16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达到66亿元。到2030年,逐步建立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养牛区域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综合考虑土地承载能力、饲草饲料资源等地域优势,布局肉牛奶牛发展。林州市、殷都区、龙安区在浅山丘陵地区发展农户养殖,滑县、内黄县、汤阴县、安阳县在平原地区发展规模养殖。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路径,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鼓励滑县积极创建养牛大县,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促进我市肉牛奶牛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相关县〔市、区〕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强力推进规模养殖。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落实好省财政补贴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实施奶畜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养殖标准化。力争到2025年,肉牛、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35%、9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大力发展母牛养殖。重点在太行丘陵浅山区发展农户母牛养殖,在平原农区发展适度规模母牛养殖。鼓励引进良种母牛,大力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不断扩大母牛存栏数量。鼓励规模育肥场与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牛源供给渠道,促进育繁一体化发展。落实好省财政扶持政策,对养牛大县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经营主体,按照每年每头投保基础母牛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力争到2025年,培育存栏肉牛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5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秸秆饲料利用。重点在产粮大县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专业收储运体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向养牛大县倾斜,优先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严格落实省财政补贴政策,对收贮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经营主体按照每吨不高于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力争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全市优质饲草发展到5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强化龙头企业培育。积极创建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开展休闲观光牧场创建,开展养加销一体化经营。挖掘本土龙头企业潜力,培育肉牛奶业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着力推进奶牛场和乳品加工厂招商项目,加快规划建设奶牛场和乳品加工企业,逐渐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创建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强化养牛科技服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肉牛奶牛高效养殖、良种繁育、疫病防治等核心技术,加强联合攻关和先进技术研发。鼓励通过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繁育、饲养、防疫、诊疗等技术服务。各县(市、区)要加强开展技能服务型和生产经营型实用人才培训,培育基层技术推广骨干和新型经营主体,提升科学养畜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推进绿色生态发展。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支持范围。优先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河南省美丽牧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推进防控能力建设。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开展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落实省定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负责组织研究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科技、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乡村振兴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乡村振兴局、安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强财政支持。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各县(市、区)使用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相关项目。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鼓励脱贫地区将肉牛奶牛作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落实省政府对养牛大县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肉牛奶牛养殖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小额信贷发展肉牛奶牛养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肉牛奶牛帮带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加快完善保险政策,引导承保机构将基础母牛保险扩大至养牛大县,奶牛保额从8000元/头提高到10000元/头,费率根据承保理赔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鼓励各县(市、区)将育肥牛、犊牛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对符合奖补政策的,落实省财政通过以奖代补政策予以支持政策。加强肉牛奶牛优质企业挖掘梳理,制定风投创投基金投资引导目录,适时组织投融资、资本招商、投贷联动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安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强用地支持。各县(市、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肉牛奶牛产业加工项目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肉牛奶牛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对肉牛奶牛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并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市级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对项目开展实地复核工作。市财政局适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政府)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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