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10-24 00:00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奶牛产业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大力推进肉牛奶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全市肉牛饲养量达到30万头以上,支持建设肉牛屠宰加工厂1-2座。2030年,肉牛奶牛养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基本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信阳水牛的保种育种和开发利用。加强信阳水牛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对信阳水牛肉用产业化进行研究和推广,支持信阳水牛保种场发展,提升制种供种能力,开展生产性能测定。严格落实省级以上有关牛种业方面的扶持政策。力争到2025年,信阳水牛遗传资源保护力度明显加强,并具备一定的制种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财政局,相关县区政府)

(二)发展基础母牛养殖。鼓励农户引进良种母牛,大力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不断扩大母牛存栏数量。鼓励规模育肥场与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牛源供给渠道,促进育繁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25年,培育存栏肉牛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经营主体1000家以上。落实好省级财政扶持政策,在养牛大县实施肉牛基础母牛政策性保险,对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经营主体按照每年每头投保基础母牛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非养牛大县可参照上述标准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县区政府)

(三)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新增产能在加工龙头企业周边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就地就近加工增值。重点支持200畜位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建设,推进养殖标准化。力争到2025年,肉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35%。落实好省级补贴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实施奶畜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养殖标准化。县区可以参照省级补贴政策标准制定本级奖补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200-499个以内的养殖场进行奖补,提高肉牛规模化养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区政府)

(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引导创建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促进融合发展。鼓励规模养殖场开展养加销一体化经营。挖掘本土龙头企业潜力,培育肉牛奶业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2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相关县区政府)

(五)积极培育养殖大县。按照“小群体、大规模”发展路径,大力推广“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引导养牛“退村进场”。息县、淮滨县两县要统筹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政策,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加快扩大养殖规模。鼓励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县区积极争创养牛大县。力争到2025年,培育饲养量10万头以上的养牛大县2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乡村振兴局,相关县区政府)

(六)坚持生态化绿色化发展。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动已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后期运维管理,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将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养殖粪污处理利用纳入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支持范围。优先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美丽牧场”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相关县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工作专班,负责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金融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重要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畴,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任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金融工作局、乡村振兴局、信阳银保监分局,相关县区政府)

(二)强化财政支持。相关县区政府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扶持力度;根据国家及省、市决策部署和政策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扶持政策。鼓励县区使用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肉牛奶牛相关项目。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鼓励脱贫地区将肉牛奶牛作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支持养牛大县建立每年不低于1000万元、非养牛大县建立每年不低于500万元的肉牛奶牛产业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相关县区政府)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切实降低肉牛奶牛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小额信贷发展肉牛养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肉牛奶牛帮带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加快完善保险政策,将基础母牛保险扩大至非养牛大县。鼓励县区将育肥牛、犊牛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对符合奖补政策的通过以奖代补政策予以支持。积极对接现代农业基金、农业综合开发股权投资基金等涉农引导基金,争取在牛产业链上下游产业布局和延链、补链型股权投资及产业并购方面开展合作,培育龙头企业,带动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信阳银保监分局,相关县区政府)

(四)强化用地支持。各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肉牛产业屠宰、加工项目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肉牛奶牛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区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市县农业农村、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对肉牛奶牛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后,每年要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并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市级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开展实地复核工作,对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相关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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